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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、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扬州市司法局与扬州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举办的“法治扬州宣传广告语和标识征集活动”初评工作日前结束。本次征集活动自开展以来,参与者积极踊跃,到投稿截至日,共收到来自全市各县市区以及国内各地的投稿一千多件。经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对这一千多件作品进行初步筛选,从中挑选出宣传语广告及标识作品各20件进入市民投票评选阶段。现将市民投票相关事项公布如下:
- 参加投票的市民可将你认为最好宣传语广告及标识作品各3件的作品编号填在《扬州广播电视报》选票的相应位置上,多填或重复填写无效;
- 选票请贴在信封背面寄至: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,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收,邮编:225002,投票截止日期:2008年11月14日;市民也可登录www.TvArtCenter.com网站相关网页参与投票,投票截止日期同为2008年11月14日;
- 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参评作品本轮投票的多少,并参考专家评委的意见,决定进入终评的宣传语广告及标识作品各3件;
- 主办单位将从参加本轮投票的市民中抽取市民参与奖50名,获奖者可获精美奖品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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