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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由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、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扬州市司法局与扬州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举办的“法治扬州宣传广告语和标识征集活动”初评工作日前结束。本次征集活动自开展以来,参与者积极踊跃,到投稿截至日,共收到来自全市各县市区以及国内各地的投稿一千多件。经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对这一千多件作品进行初步筛选,从中挑选出宣传语广告及标识作品各20件进入市民投票评选阶段。现将市民投票相关事项公布如下:

  1. 参加投票的市民可将你认为最好宣传语广告及标识作品各3件的作品编号填在《扬州广播电视报》选票的相应位置上,多填或重复填写无效;
  2. 选票请贴在信封背面寄至: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,扬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收,邮编:225002,投票截止日期:2008年11月14日;市民也可登录www.TvArtCenter.com网站相关网页参与投票,投票截止日期同为2008年11月14日;
  3. 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参评作品本轮投票的多少,并参考专家评委的意见,决定进入终评的宣传语广告及标识作品各3件;
  4. 主办单位将从参加本轮投票的市民中抽取市民参与奖50名,获奖者可获精美奖品一份。

宣传广告语(限投3条)
1. 共建法治扬州,同享和谐社会。 2. 法治扬州人人参与,和谐社会你我共享。
3. 知法 守法 法治扬州
人和 家和 和谐社会
4. 法治新扬州,和谐每一天。
5. 构筑法治社会,营造和谐扬州。 6. 法治赢天下,和谐乐万家。
7. 美丽扬州是我家,弘扬法治靠大家。 8. 法治是金,和谐是福。
9. 让法治呵护文明,用和谐扮靓扬州! 10. 法治创和谐,科学谋发展。
11. 扬州和谐人为本,社会文明法是根。 12. 金山银山,法治是靠山;千好万好,和谐真正好。
13. 法治规范扬州,和谐润泽生活。 14. 创法治扬州,树文明新风。
15. 法治扬州城,和谐扬州人。 16. 法治扬州政通,盛世古城人和。
17. 法治与平安同在,和谐与文明共存。 18. 法治如社会明灯,和谐铸扬州风景。
19. 同沐法治阳光,共享和谐天空。 20. 烟花三月和谐美,二分月色法治明。
标识(限投3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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